7月:
1日 △汕尾口岸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口岸核心能力考核验收并获得高度肯定和评价。
2日 △下午,陆河县上护中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陆河县安监局、教育局、应急办,上护镇安监站、上护镇中学师生共650多人参与此次活动,通过演练活动,使广大教师、学生进一步强化了自防自救能力。
△至4日,市应急办到湛江、阳江和清远等地考察学习应急管理工作。
8日 △市应急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在市科技馆开展为期2个月以“科学防灾避险,保障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应急科普宣传图展。
9日 △陆河县建立消防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创建镇、行政村、村小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10日 △市公安机关组织220名边防官兵在陆丰甲西镇大陂村捣毁了一个特大制毒窝点,查获冰毒约31.75千克,麻黄碱49.5千克,可疑液体2400千克,制毒化学试剂约30千克,制毒工具一大批,缴获霰弹枪子弹19发,查扣涉案白色小轿车1辆,抓获嫌疑人1名。
△陆丰市政府印发《陆丰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12日 △汕尾供电局修编完成了《汕尾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电网事故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防风防汛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汕尾供电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2日 △我市第二次修订《公众应急知识手册》。
△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沈绍梅率领省政府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组到我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5日 △市应急办、公安消防局在海丰县中华鹏酒店联合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演练,海丰县政府、应急办、公安局、建设局、供电局、彭湃医院及附城镇政府等10多个单位参加演练。此次演练共调集车辆26辆,参加演练人员120多人。
26日 △26日—30日广东省第四届“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队在我市各县(市、区)开展宣讲活动,重点宣讲防灾减灾知识和提高应对灾害能力。
8月:
1日 △市应急办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及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
13日 △汕尾移动开展各区域代维应急通信巡检,分别对四个区域的代维单位进行应急防汛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汕尾市旅游局联合红海湾旅游局在遮浪半岛旅游区海水泳场举行游客溺水应急救护演练。
14日 △海丰县政府十四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定《海丰县启动三防应急机制工作意见》。
15日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陆河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政府调整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 这是市应急委自2006年5月成立以来第四次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将对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提升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发挥重要作用。
16日 △受台风“尤特”残余环流云系和强盛西南季风的影响, 16日8时到17日7时,我市各地降水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导致全市十几个乡镇产生内涝,受浸严重,约10万人受灾。灾情发生后,我市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20日 △海丰县应急办编制《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22日 △为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能力,汕尾市应急管理示范学校—华师附中汕尾学校在22日晚成功举行了校园应急疏散演练。
26日 △至27日,由省安监局、省公安消防局、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组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27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推进会暨第三季度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了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验收及消防重点工作督导情况和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31日 △下午2:00,市城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接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积极做好善后;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分管领导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并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紧急会议,部署事故处置工作。
9月:
14日 △省地震局钟贻军副局长一行到汕尾指导防震减灾工作,要求我市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和加强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
15日 △海丰县应急办、教育局联合在红城中学举办全县中小学校应急知识培训班。
16日 △我市完成了全省地震预警台网建设项目汕尾市19个新建预警台台址的勘选任务。
20日 △我市全面部署防御超强台风“天兔”各项工作。在省召开防御“天兔”视频会商会后,我市迅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未雨绸缪、严阵以待,要迅速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待命,同时要筹备好各种抢险应急物料。根据“天兔”发展动态,市三防指挥部、市气象局分别于9月20日中午12:00、21日上午9:00启动防风Ⅲ级响应、气象灾害(台风)Ⅱ应急响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市各级各单位提前结束休假,从20日晚起,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市委派出4个督查组到各地督查人员到位和责任落实情况;市政府派出6个防风指导组、市直单位派出46个指导组奔赴6个县(市、区)检查、指导防风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加强防御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2日 △今年第19号强台风“天兔”于9月22日19时40分在我市沿海地区(遮浪)登陆,正面袭击我市。这是近40年来登陆粤东最强的台风,也是有纪录以来登陆我市的最强台风,使我市遭受到严重灾难和巨大损失,共造成225.24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5万人(危险区域人员均得到及时转移),17人死亡;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10.6573亿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防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23日上午,省委书记胡春华带领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林木声和副省长邓海光等赶赴汕尾市察看灾情,看望慰问受灾群众,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并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救灾复产工作。我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领导的部署,迅速开展救助解困、抢修重建、救灾复产的各项工作。
26日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春华书记视察汕尾指示精神,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力以赴迅速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在省直部门、驻汕部队、兄弟城市及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全市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救灾复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救助有力得当。二是伤者救治及时。三是市区供水全面恢复。四是市区供电迅速恢复。五是全市交通恢复畅通。六是灾痕消除进度加快。七是学校全面复课。八是复产工作扎实开展。九是全市掀起自救互助热潮。
30日 △截止今年9月底,汕尾市供电局组织672人参与完成了9次应急演练任务消防事件、客户服务事件,年度完成率100%。该局应急演练项目基本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10月:
14日 △汕尾人防办组织开展发放防空警报、人口紧急疏散和消除空袭后果三个课目的实兵演习。
15日 △陆河县新田镇开展消防整治大行动。为进一步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15日上午,由新田镇政府牵头,会同县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药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县直部门及镇、村干部约220人在新田镇圩镇中心开展消防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海丰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海丰县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首次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考评。
△华侨管理区应急办、团区委组织“侨青志愿者”在侨区中心区华兴公园开展了志愿宣传活动。
16日 △陆河县举行民兵武器仓库军警民联防演练,旨在提升当地人武部门和民兵的应急能力,培养专业技能,提升战斗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4日 △陆河县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为第二批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25日 △陆河县教育系统总共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购置学生接送车40辆,保障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27日 △市公路局组织抢险架桥队在陆河县溪东仓库进行架桥演练,通过20天的刻苦训练,全面提高架桥队员的技能、体能和抗灾应急能力。
29日 △闽粤赣九市应急联动合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我市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研究》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先后到海丰县、城区、红海湾开发区交流应急管理工作,实地考察了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区奎山公园、凤山妈祖文化广场等应急避护场所,以及市应急管理示范企业汕尾电厂。
30日 △粤东战区第三季度跨区域石油化工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在我市华城能源有限公司举行。省公安消防总队,汕尾、潮州、汕头和揭阳四市公安消防支队主导了联合演练活动,市应急办和海丰县政府、县卫生、交警、供水、供电、环保等部门参与演练。
11月:
1日 △广州、深圳、佛山三市先后派出应急管理工作考察组到我市交流、考察应急管理工作。1日,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李一康一行共13人莅临我市应急指挥中心考察指导。14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王宏山副巡视员一行共8人到我市交流学习平台工作。27日,佛山市陈力勇副主任一行共14人赴我市学习考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7日 △广东省首个地震预警台站开工建设在我市陆丰市星都经济试验区凯南社区居委大院内启动,标志着我省“十二五”防震减灾建设项目——“地震预警台网建设项目”全面铺开。
11日 △根据《陆丰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试行)》,陆丰市应急办和陆丰市气象局联合审核,授予广东电网汕尾陆丰供电局等11家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达标单位”。
22日 △海丰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海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案。
23日 △上午,陆河县多部门联合在外国语学校举行校车安全知识讲座和校车安全逃生演练活动。
25日 △海丰县政府办印发《海丰县地震应急预案》。
26日 △陆丰市政府十四届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建设陆丰市应急平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