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专业
招商分局和驻外招商中心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汕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招商引资是实现汕尾经济发展、奔小康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对于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汕尾市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专业招商分局和驻外招商中心调整如下:
一、专业招商分局
为精准发挥行业优势,发展行业业态,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专业化招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取消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商务局)和现代物流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将旅游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原市旅游局)归口并入文旅康养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海洋与渔业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归口并入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将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商务局)的招商职能划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科技局),增设现代服务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商务局),将现代物流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招商职能划入现代服务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商务局),调整后全市专业招商分局共8个。各专业化招商分局要围绕汕尾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招大商、引群商”推动产业集聚为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整合产业上下游资源,逐步完善产业链,推动产业上下游集聚效应,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一)环保能源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发改局,分管该局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发改局局长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水力发电、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地热能、核能等发电项目,先进装备制造、海洋工程、清洁能源及上下游配套等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
(二)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工信局,分管该局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工信局局长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珠宝首饰、鞋类、玩具、圣诞工艺等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科技局,分管该局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科技局局长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一体化等高端电子产品制造业招商引资。
(四)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该局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新技术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及流通业、现代农作物种业、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转化应用、绿色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捕捞渔业、水产养殖业、水产品加工、海洋资源开发与应用、海域资源、岛屿资源开发等农业海洋新兴产业招商引资。
(五)文旅康养产业招商分局。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该局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文化艺术、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文化工艺美术品、体育物质产品和体育服务产品的生产经营;滨海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医疗旅游及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旅游酒店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房地产、旅游产品制造业、旅游配套服务业以及健康养生等产业招商引资。
(六)现代服务业招商分局。设在市商务局,分管该局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商务局局长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咨询信息传输服务业、金融保险教育卫生服务业、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仓储物流业,批发零售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等新型业态招商引资。
(七)国企央企招商分局。设在市国资委,分管该委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国资委主任为责任领导。主要面向国企、央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联合国内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开展招商引资。
(八)乡贤回归招商分局。设在市驻外办,分管该办的市领导为分管领导,市驻外办主任为责任领导。主要是发挥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作用,大力推进“乡贤反哺工程”,面向汕尾籍的外地乡贤、港澳台同胞、民营企业开展招商引资。
二、驻外招商中心
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四个驻外招商中心归口市投资促进局管理,人员在市投资促进局中抽调优秀干部,或向社会高薪聘请,每个驻外招商中心人员二年一期轮换,分别负责各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驻外招商中心要积极做好联络驻点区域政府,拜访商协会、走访企业、收集信息、宣传推介等工作。要将收集到的企业信息、推介洽谈、对接服务等招商引资情况及时报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梳理、统计汇总报送市委、市政府,供领导参考、决策。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