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确保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湾+区+带”区域发展新机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力“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2020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0-6.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0%;进出口总额增长3.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9.5‰;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上述目标。
附件:汕尾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表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