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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安办函〔2017〕4号
  • 2017-01-20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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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胡春华书记等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1月20日,市安委会检查督查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带队,到粤运汕尾汽车运输总站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车站车辆出口设计不合理,缺欠安全标识标示,存在风险点;市安委会检查督查组针对该站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遏制稳中有降类事故的发生,现请你局督促该企业完成整改,并将落实整改情况于2017年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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