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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安办函〔2017〕9号)关于对陆河县“2·1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 2017-02-13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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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2日下午1:30分,陆河县环城东路段发生一起一辆客车(粤VV1749)与一辆越野车(粤BE2E17)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报送市安委办审核。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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