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和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早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24日至28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交通、交警、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检查了汕尾市安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生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二运汽车有限公司、亚飞汽车运输服务公司、海丰县客运总站、海深企业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华富液化石油气配送中心、陆丰市高盛汽车运输公司、陆丰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等共10家单位,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检查要求和隐患整改等情况。
督导组检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公交车及出租车数量、节日运力安排等情况,通过GPS监控了解车辆营运状况,核查企业与交通运输部门监控系统连线情况,并检查了车辆违章记录和整改落实情况。督导组组长、市安监局刘挺副局长在检查中强调:要求各企业认清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峻形势,根据省安委办下达较大事故起数,我市已达到全年控制指标,为此,并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要强化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发挥汽车卫星定位系统的作用,督促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充分利用数据平台信息,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研究和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督导组共排查出7处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整改,同时要求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管二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