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7年对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社保局是市人社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筹集、支付、管理、运行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市社保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能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费用支出审批手续基本完备,账账、账证基本相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社保局2016年编制年度预算收入时仅编制财政拨款数,未将社保征收经费预算纳入部门预算。
(二)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设备37604元
市社保局2016年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办公设备37604元。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
市社保局截止2016年12月底,往来款合计198500元(其他应收款45500元、其他应付款153000元)超过一年以上未清理,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市社保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预算编制和往来款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社保局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市社保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将可预见的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已进行整改。
(二)关于“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设备37604元”问题,市社保局于2017年4月成立采购询价工作小组,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杜绝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行为。已进行整改。
(三)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市社保局开展对长期挂账往来款的清理,已清理“其他应收款”45500元,尚有“其他应付款”15300元未清理。已进行整改,但整改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