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汕尾市2016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2018-09-13 09:16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7年对汕尾市2016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2016年城镇污水处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6年,省财政下拨汕尾市城镇污水处理资金19801.4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350万元,合计投入城镇污水处理资金21151.40万元。截止20181月底,市、县财政局下达拨付省财政污水处理资金共13966.92万元,留存5834.48万元

(二)2016年度污水处理服务费征收拨付情况

2016年,全市征收污水处理费4190.24万元,上缴各级财政3584.33万元,未上缴605.91万元。

2016年,全市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9290.66万元,其中:汕尾市财政局拨付汕尾市区东区污水处理厂1349.80万元、汕尾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1365.68万元;陆丰市财政局拨付陆丰市陆城污水处理厂1694.40万元;海丰县财政局拨付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3299.26万元;陆河县财政局拨付陆河县城大坪水质净化厂585.12万元,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红海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996.40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主管部门能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在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基建程序等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一是成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机构。二是能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审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应缴未缴市财政代征的污水处理费3215.99万元

201711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应缴未缴市财政代征的污水处理费3215.99元。

(二)陆丰市陆城污水处理厂等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率偏低

2016年,陆丰市陆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1.20万吨,达不到设计日处理量5万元吨的能力,处理负荷率仅为24%。汕尾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2.70万吨,达不到设计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能力,处理负荷率54%。红海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18万吨,达不到设计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能力,处理负荷率为59%。以上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均低于设计能力的60%

(三)7个中心镇在建和试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截至201711,陆丰市碣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和7.51公里管网建设,项目处于试运行阶段;陆丰市甲子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和3.04公里管网建设,项目还没有建成运营海丰县梅陇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没有建成运营;海丰县可塘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和泵房、脱水机房、厂内管道和其他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还没有建成运营;海丰县公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和机械设备安装,项目还没有建成运营陆河县河口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主体工程,项目处于试运行阶段;陆河县螺溪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厂区主体工程,项目处于试运行阶段。以上7个中心镇在建和试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按规定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汕尾市供水总公司改正,将应缴未缴的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强化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建设合力,处理好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施工单位应增加投入,加强施工队伍人员和技术力量投入合理安排资金,加快建设进度高度重视污泥的后续处置,加快污泥处理中心建设,尽可能的削减污泥所带来的危害业主单位对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资料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今后建设项目回购结算有依有据等建议。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应缴未缴市财政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问题。汕尾市供水总公司从20179月起已足额上缴当月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按照该公司目前经济情况无法全额上缴欠缴污水处理费,该公司从20184月起除上缴当月代收的污水处理法外,每月在生产经营费用中调挤10万元上缴历史欠缴的污水处理费,逐步归还历史欠缴的污水处理费。已进行整改,但整改不到位。

(二)关于“陆丰市陆城污水处理厂等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率偏低”问题。汕尾市住建局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截止20186月,汕尾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管网建设8.17公里,其中主管7.42公里,支管0.75公里,日污水处理量提升至3.78万吨/日,处理负荷率提升至75.67%。已进行整改;陆丰市陆城污水处理厂红海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未进行整改。

(三)关于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排水口管网不能铺设,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式运营”问题,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已采取措施,铺设排污管道,并取得排污许可,项目已正式运营。已整改到位。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