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4年对汕尾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是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实施服务贸易进出口、协调检查管理口岸业务,组织境外经贸活动和承担境外就业管理,正处级,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手续基本完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41.53万元。
(二)用不合规票据入账46万元。
(三)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11.14万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现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加强暂存及暂付款项的管理,防止暂存及暂付款项长期挂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用不合规票据入账、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汕尾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制定了整改计划,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审计整改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