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4年对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汕尾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正处级,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基本上能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使用资金,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财务核算基本规范,账账、账证相符,有关单据的审批、报销手续基本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得到了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48.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财政收支存在的薄弱环节,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部门支出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整改计划,完善了内部采购制度,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审计整改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