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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物价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2015-07-30 00:00
  • 来源: 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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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4年对汕尾市物价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物价局是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物价管理工作,正处级,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物价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基本上能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使用资金,执行“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财政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制定了与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8.24万元。

        (二)处置固定资产36.50万元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物价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财政收支存在的薄弱环节,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注重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加强现金和债权债务管理,避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对暂付款、暂存款进行全面清理,做好往来款的核对、清理、结算,理顺代收代付关系,据实反映资金的活动情况;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物价局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对处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已制订有关制度,严格现金管理,审计整改基本到位;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尚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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