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2号(总第38号)
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2016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5年对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根据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计划和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计划23822.28万元。截止2015年9月底,陆丰市财政局收到省级补助资金15246万元,预付工程款和支付设计费等3917万元,结余资金11329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在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升级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陆丰市在加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管理和执行水利工程基建程序等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一是成立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机构。二是能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施工进度缓慢。
截止2015年6月30日,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只完成施工建设部分概算投资2249.42万元,占施工建设部分概算总投资的11.93%。
(二)部分项目施工图出图缓慢,影响工程进度。
截止2015年7月15日,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在2013年11月为发包方提供施工图。
(三)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进度签证。
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金厢镇供水项目于2014年4月28日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汕头市三凌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才进行工程量进度签证,工程量进度签证不符合《陆丰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
(四)工程设计变更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
《工程价款结算签证表》中签证新增线改建附属设施及附属设备和支墩等项目,没有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陆丰市有关部门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施工队伍人员和技术力量投入,加强工程建设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完善工程建设变更报批手续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陆丰市人民政府认真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已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整改,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和部分项目施工图出图缓慢,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但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进度签证和工程设计变更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