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对汕尾市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是市政府主管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同时增挂市港澳事务局、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两块牌子。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外事侨务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基本上能按照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使用资金,非税收入能按规定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固定资产能建账进行登记核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2017年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空调、电脑各一部8810元,交换机4部、显示器、一体机各一部5820元,硒鼓粉盒等一批9135元、复印纸一批4030元,共计2779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汕尾市外事侨务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和加强财务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汕尾市外事侨务局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已参照往年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的使用情况,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已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