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7年对汕尾市旅游总公司2016年底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代购、订购国内外交通客票;兼营建筑材料、百货、副食品、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首饰)、电子产品。公司已纳入省库特困企业;公司现任正副职总经理的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
审计结果表明,汕尾市旅游总公司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公司业务量少,人员包袱大,负担沉重,经管理营不善,长期经营亏损,现处于基本停顿状态。长期未按时申报和缴纳未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产权登记552874元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截止2016年12月底未将2003年12月与市旅游局脱钩时,市旅游局划入的资产552874元(办公楼一楼和面包车一辆)进行产权登记。
(二)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汕尾市旅游总公司截止2016年12月底应收款合计2425415.46元(其中:应收账款1759502元,其他应收款665913.46元)未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提取坏账准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汕尾市旅游总公司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按时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职工权益、完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及时清理往来款,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旅游总公司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552874元”的问题,汕尾市旅游总公司已从市旅游局合在一起的房产证过户至市旅游总公司名下。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问题,汕尾市旅游总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补提了坏账准备金465000元。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