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下属学校党组织。2023年8月,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巡察整改正确方向。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专题会议和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研讨,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对标对表,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着力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教育工作的强大动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层层落实工作格局。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工作统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安排。各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合力攻坚、全面整改、真抓实改的良好局面。
(三)狠抓整改落实,着力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2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中共汕尾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37个具体任务,形成了《中共汕尾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分工、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期限和整改进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各项任务均如期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方面。
一是印发《2023年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汕尾教育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围绕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持续强化“校长、教师、教研员”三支队伍管理,落实履职评价考核机制和绩效挂钩制度,大力锻造“四有”狮子型教师队伍;围绕教育生态存在问题,开展初心使命不纯、师德师风不正、跟歪风附邪气、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提升教育系统干事创业精气神。
2.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方面。
(1)全市义务教育提质增效方面。
一是建立教育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印发《汕尾市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汕尾市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快推进考核评价信息化系统建设,同步推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配套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常态化组织开展高中、义务教育学段教研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高考经验分享暨2024年高考备考策略研讨活动、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视导工作等系列活动,组织参与2023年深圳市普通高中和义务阶段教育学科教师暑期培训活动。三是开展市直小学3-6年级作业抽测、7-8年级教学质量监测、高一和高二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活动。召开一系列教学质量分析会,开展2022-2023学年度高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质量监测分析活动,编印《汕尾市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一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语文等九大学科质量分析报告》。四是基于与北师大合作开展《汕尾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所需的学校信息化硬件设备配置、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教学能力与汕尾实际状况差距较大等原因,终止该项目第三年的实施。五是引进300多名华师大教育硕士到我市开展教学实践,及时补给师资力量。组织教研员参加省教研院、深圳对口帮扶、华南师范大学帮扶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方面。
一是组织学生参加各级书法、音乐、绘画等比赛。2023年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中,我市八年级音乐纸笔测试表现平均分为482分(全省平均504分),在全省排名提升至第18位。我市啦啦操队在全国少儿啦啦操精英赛(佛山站)中获得第一名,在省教育厅主办的第一届中小学校园大课间啦啦操交流展示活动获得两个“一等奖”、两个第一名的省赛佳绩。在省教育厅学生体质健康抽测中,我市优良率达到74.30%,排名全省第七,位居粤东西北地区第二名。举办第二届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选拔优秀教师到省交流学习,提高我市美育教学质量。举办2023年汕尾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比赛、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是构建“四层次两通道”学校心理服务体系,组织约2万名教师开展学校心理服务师资队伍培训,配备市专职心理教研员和聘用16名市兼职心理教研员,点对点指导126所学校开展多方式多途径专业化心理服务工作。三是依托市城区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资源,实现同区域资源共享,推动市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挂牌。申报创建研学实践基地5个,其中省级3个(天子山农业公园、广东省北中综合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汕尾市农首中小学综合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市级2个(德成小镇、莲花山生态谷)。2023年,121所学校开展“科普教育”特色研学、红色教育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参与学生人数达4.9万人。
(3)职业教育保障实习学生权益方面。
一是召开全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部署会,明确实习学生每日工作时长,落实实习学生实习薪资、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规定,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二是督促市职业技术学校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2022-2023学年学生实习工作方案》要求,对实习管理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整改。三是组织全市中职学校举一反三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加强市、县级教育部门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督导检查。
(4)教育科研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教科研课题的规范管理,优化课题研究的咨询和指导,推进教育科研工作良性运行。从课题评审专家库随机抽调专家,集中开展课题中期验收和结题鉴定工作。二是增加市级课题立项数,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加强规范管理与指导,推进教与研相长共进。三是充分发挥省级学科教研基地和“三名工作室”在教育科研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组织各学科基地开展主题研训、公开课、培训讲座等活动共计22场次,参与教师人数近1000人次。四是按照“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学科——备课组——教师”的模式,自上而下推进运行,提升教研科学化水平。建立市、县、校“三位一体”的教研工作体系,统筹开展高中视导、高中区域教研、初中区域教研共同体、市直小学视导等活动。五是开展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活动,教育教学资源征集、说课、讲课等评比和研讨活动。组织教研员参加省教研院、深圳对口帮扶、华南师大帮扶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月”,编印10期《教研简讯》,营造良好教研工作氛围。
(5)市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针对市实验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等已完成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工作。针对市教师发展中心、市实验初级中学等未完成的项目,督促施工方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督促市林伟华中学推进学校扩建工程前期工作。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教育管理职能方面。
(1)推进学前教育“5080”攻坚任务方面。
一是印发《汕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开展无证园治理督查,切实推动幼儿园规范发展。强化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管指导责任,向城区、海丰县及陆丰市政府印发提醒函,压实各县(市、区)配套园整治、幼儿园审批和强化保障等方面的整改责任,确保公办幼儿园数逐年提高、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持续扩大。二是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进一步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工程。2023年累计完成15所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和推动开园办学工作,累计增加公办学位达5265个,超额完成2023年4020个目标任务,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从2022年的14.28%上升到19.01%。
(2)落实课后服务监管工作方面。
一是召开全市课后服务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2023年秋季学期起各地各校以学校为主体开展课后服务,禁止转包第三方,严格执行学校课后服务收费、退款规定。二是聚焦重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率队到市财政局,沟通解决收费入账和票据开具等难点问题。组织市直3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召开多场次专题会,研究解决收费、课程、记账、聘请劳务人员等重难点问题。三是落实学校清查整改责任。汕尾市实验小学与第三方机构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由学校自主开展,托管与拓展课程由学校统一统筹安排管理。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督查结果;分管领导带队赴海丰县检查课后服务工作,听取海丰县2023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并前往海丰县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实地检查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方面。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各县(市、区)教育专题汇报制度、市政府领导挂驻联系学校制度、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教育重点工作督导检查问责。开展省级以上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督查,要求各地按序时进度抓好资金支出。向海丰县、陆丰市政府发出《关于及时发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的提醒函》,督促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对市城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开展专项督导,并将督查情况以提醒函方式告知城区政府。扎实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三是完善督导机构建设,健全市教育局督学队伍建设,聘用63名市县相关单位同志作为市级督学,增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壮大教育督导力量。四是把好收费监督关,高效核实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成立调查组开展实地核查,督促撤销汕尾崇文职业技术学校强制内宿生在校食堂用餐的不合理规定。五是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解决陆丰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乱收费问题,到2023年12月,学校已将不合理收费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4)教育公平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对应措施、细化工作规则。二是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会议,对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压实各级教育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审核审批责任,推动新的转学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5)中考弃考乱象管治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严禁劝退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警示函》《关于近两年初中毕业生中考弃考情况的通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2023年,全市中考报考人数多于学籍人数,各初中学校弃考情况得到明显扭转,应届生参考比例大幅提升。二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向各县(市、区)教育局通报相关情况,提出明确工作纪律要求。三是针对问题突出的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将有关情况向当地党委进行通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纠正过去不恰当的做法,取得明显成效。
(6)整治师德师风问题方面。
一是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二是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规党纪学习研讨会,以集体学习党规党纪、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印发《中共汕尾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教育生态整顿工作方案》,狠抓教育生态整治,2023年查处违反师德师风案件39宗。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第一议题”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处理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小学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家购买劳动课耗材包情况,并给予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诫勉处分。三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观看市纪委监委制发的警示教育片,实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2.关键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1)招生环节廉政风险方面。
一是制定规范的市直幼儿园招生录取方案。2023年秋季学期起,市直3所公办幼儿园制定并实施2023年秋季学期剩余学位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细则,剩余的幼儿园学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以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二是严格审核幼儿园和小学招生中各项报名申请材料。2023年秋季学期,切实加强对申请入学材料的审核,落实到房管部门查房产、公安部门查户籍、编制部门查身份等措施,杜绝作假,堵塞漏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
(2)高中学籍管理方面。
一是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高一新生学籍建立工作;部署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学籍管理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学生转学必须按规定办理正式转学手续,经转入学校和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到转入学校就读,避免出现“人籍分离”情况。印发《关于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借读生、“挂靠”学籍的通知》,并跟进检查督导。三是约谈市林伟华中学,要求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禁止寄读学生。
(3)下属单位项目实施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要求局机关、市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学校严格贯彻落实。二是认真抓好排查整改。对相关单位财务台账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三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紧盯高风险环节和重点岗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建立台账。
(4)项目采购廉政风险方面。
一是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选取代理机构,采购业务不再交给单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二是市直学校合同签订、执行等有关工作,预先咨询法律顾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采购。三是完善市教育局采购内控制度,教师发展中心参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同步完善采购内控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
(5)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多轮次学习,持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制定市教育局公务租车用车管理审批制度,建立租车用车管理台账。三是建立数字化用餐平台,完善食堂订餐规则,确保用餐登记规范。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1)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在2023年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坚持高标准、明纪律、严要求,继续实行异地评审,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参与异地评审监督工作,确保职称评审规范公正。二是加强评审过程监督管理,对审档工作马虎、审核流于形式的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加强纪律教育。
(2)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评优条件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推荐、层层审核把关,加强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结合教科研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论文数量,加强评审管理,切实以论文评审促进教师教学研究水平提升。
(3)政策制定方面。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学校党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覆盖有关文件,强化对学校党建工作指导。二是修订印发《关于加强汕尾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明确市直教育系统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1年不得超过两次,各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制定所辖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4.落实行业协会脱钩方面。
(1)人员分离方面。
规范市教育学会日常运作管理,市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中留任三名市教师发展中心人员,其他八名同志不再兼任相关职务。
(2)资产分离方面。
一是已撤销市督导学会。二是理妥划清市教育局与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基金会的人事、财务关系,实现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基金会独立社会化运作。
(3)职能分离方面。
一是印制“汕尾市教育学会”红头便笺、发文登记簿、发文呈批表,做好发文审核管理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论文征集和评选工作。
5.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方面。
(1)抓典型强震慑方面。
一是对市教育局局机关、下属单位、市直学校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二是对市直学校开展驻点监督工作。三是办成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案件。
(2)发挥“驻”的优势方面。
推动市教育局对学前教育招生、高中学籍管理、行业协会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规范,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制度机制。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抓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权责方面。
一是厘清权责机制,已明确党组、市委教育工委、机关党委各自职责职能。二是完成党建指导科内部分工,抓好日常工作落实。三是责令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及时换届选举。
(2)推进学校加强阵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推动学校党组织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全市中小学校699所,其中657所中小学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单独组建党组织率94%,党组织覆盖率100%。二是强化督查整改工作,2023年开展督查工作5次,实地督导学校党建工作,发现个别学校存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上墙的制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并督促整改完成。三是规范市直学校党务工作,督促按标准补缴党费、纠正“党员推荐表”盖工会章等情况,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下属单位、市直学校制定党建制度方面。
一是强化对学校党内文件审核,建立文件备案制度,市直学校重要文件提交教育局党组备案,相关单位按要求修订完善5个文件。二是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实地督查,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制定督查长效机制,定期到学校开展督查工作。三是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2.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方面
(1)混编混岗问题整治方面。
大力优化人员配置,加快有关同志职务调整,严格编外人员管理,着力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2)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空岗和缺配方面。
一是完成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任职手续办理。二是完成市实验幼儿园园长配备。三是加快配齐科级领导职数。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方面。
一是大力推动干部岗位交流。二是加快完善相关同志补登记手续。
(4)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方面。
一是加强市直学校教师交流,尤其进一步加大市实验小学、市机关幼儿园教师交流力度,优化本校(园)年龄结构的同时,发挥老教师或中年教师传帮带作用,促进市深汕中心学校、市第二小学教师和市第三幼儿园“老中青”教师搭配。二是发挥空编资源效益,及时招聘补充新教师,逐年优化年龄结构。
(5)教师队伍管理方面。
督促市直学校健全考勤制度,加强对市直学校考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巡察整改工作方面。
加强对接沟通,协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将B区移交市实验初级中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靶向施策、标本兼治,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着力深化理解、融会贯通,持续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持之以恒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跟踪问效,抓实巡察整改,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杜绝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整改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三是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常态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目标任务要求,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持续发力,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欢迎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660-3399589;邮政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中段汕尾市教育局;电子邮箱:swjyjdw@163.com。
中共汕尾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