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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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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俊东、蓝荣陆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17-01-10 10:08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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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企业:

经研究,决定:

陈俊东同志为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聘任蓝荣陆、庄博生、陈春庆、刘毅东等同志为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聘任陈振标同志为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清城、冯伟强、潘汉标、叶剑亮等同志为监事;

聘任蓝荣陆同志为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庄博生、林良武同志为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二○一七年一月十日至二○二○年一月十日止。

特此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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