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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物流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4-12-31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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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光电物流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光电物流中心

建设单位: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东城路北侧信利工业城

环评机构: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光电物流中心为信利工业城的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1925m2,共设四层,总建筑面积为7693m2。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储电子元器件及玻璃制品,年存储量分别为1000万个和600万个,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共设8台机动叉车和9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食宿依托信利工业城解决。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7.6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应采取适时洒水、设置围栏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能回用的予以回用,其它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汕尾市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2.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降噪措施。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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