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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15-01-06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汕尾市家信利酒店有限公司

汕尾市家信利酒店有限公司

汕尾市区香洲西路(龙富广场右侧)

占地面积3594.2㎡,建筑面积5942.9㎡,投资880元。

2014-12-8

汕环函〔2014〕329号

通过

2

中国(汕尾)民间文化艺术馆

汕尾市文化光电新闻出版局

品清湖北岸,市体育中心北侧

规划用地面积16668㎡,总建筑面积23000㎡,总投资15000万元。

2014-12-8

汕环函〔2014〕330号

通过

3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市档案馆

汕尾市档案局

汕尾市体育中心北侧

占地面积3360㎡,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

2014-12-15

汕环函〔2014〕335号

通过

4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19号厂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后工序生产线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东城路西北侧信利工业城内19号厂房第1层

总投资为人民币2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5万元。19号厂房基地占地面积7883㎡。

2014-12-26

汕环函〔2014〕343号

通过

5

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市政综合工程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中心城区西北部

全长约5300m(含明洞约500m),总宽度50~120m。项目总投资48843.7万元。

2014-12-31

汕环函〔2014〕346号

通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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