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物流中心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东城路北侧信利工业城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925㎡,共设四层,总建筑面积为7693㎡。主要存储电子元器件及玻璃制品,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 |
2015-1-15 |
通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