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龙湖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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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龙湖湾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金湖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区湖滨大道西侧、凤湖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龙湖湾建设项目是汕尾市金湖贸易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6亿元,总占地面积13894m2,总建筑面积85996.01m2,建设5栋住宅,2栋是裙楼+塔楼一体式建筑,3栋是塔楼,规划入住户数352户,项目配套建设两层地下停车库和其他公共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采取适时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3.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1.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2.住户厨房含油烟废气排入公共烟道,引至顶楼高空排放。3.备用发电机房、泵房配套隔音减振设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发电机废气经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烟道引至顶层西南面下风向排放。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