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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荷包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5-02-26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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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荷包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荷包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

建设地点:

汕尾市汕尾大道荷包岭地段

环评机构: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荷包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汕尾大道荷包岭地段,由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建设。项目为裙楼+塔楼一体式建筑,楼高90.4m,塔楼为2栋27层经济适用房,裙楼为2层商铺区,项目总投资约9253万元,实际用地面积为4765m2

,总建筑面积为35419.42m2,绿化率42.34%,设计居住户数200户,停车位145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采取适时洒水、设置围栏或屏障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排污管网。3.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1.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2.住户厨房含油烟废气排入预留井道,高空排放。3.备用发电机房、泵房等配套隔音减振设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发电机废气经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经地下室烟道引至楼顶排放。4.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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