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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方园塑胶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5-02-27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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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方园塑胶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方园塑胶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方园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工业区

环评机构: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汕尾市方园塑胶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工业区,占地面积2238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57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主要利用购进的全新的原材料,包括PVC塑料粒1560吨/年,PP塑料粒159吨/年,TPE32-85料33吨/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球阀PVC1500吨/年,手柄PP150吨/年,TPE密封圈3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厂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进行生化处理,出水排入附近工业区排污管网。2.项目生产车间配备通风排气、废气处置设施,确保生产废气排放达标排放;食堂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3.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塑料收集在专门的贮存仓库,集中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4.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音、消音或防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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