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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城区捷胜乡镇油料第一贸易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5-05-2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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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城区捷胜乡镇油料第一贸易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捷胜乡镇油料第一贸易部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城区捷胜乡镇油料第一贸易部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北门外公路边

环评机构: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捷胜乡镇油料第一贸易部项目占地面积490.3平方米,建有3个直埋卧式油罐,总罐容为28m3(柴油罐容积折半),其中柴油罐1个(容积为18m3),汽油罐2个(容积分别为10m3、9m3),设双枪加油机2台,安装一次卸油和二次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配套设施有营业厅、便利店各1间。项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44N30089号,成品油年销售量约为汽油150吨、柴油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清洗油罐等产生的油泥;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采取措施主要有配套安装一次卸油和二次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以及油罐大、小呼吸油气后处理装置;油泥等危险废弃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固体废弃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一步进行后续处理达到排放限值后外排或回用于冲洗厕所、绿化等。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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