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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红草东路、南堤西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5-11-05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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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红草东路、南堤西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道路(红草东路、南堤西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

环评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红草东路、南堤西路,设计总长度为588m。其中,红草东路为城市次干路,呈南北走向,设计起点位于南堤西路,设计终点位于三和路,全长319m,红线宽度18m,路面结构为刚性路面(水泥砼路面);南堤西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位于三和三路,设计终点位于红草东路,全长269m,红线宽度18m,路面结构为刚性路面(水泥砼路面)。建设内容为道路及护坡、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管线工程等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采取适时洒水、设置围栏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3.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或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加强施工管理,在夜间和中午休息时段不进行伴有强噪声排放的施工活动,在居民村一侧适当设置施工屏障,降低噪声污染。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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