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6-08-11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1 录入员:hpk 来源:本网讯 阅读: 43 次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811日至20168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汕马路以南、霞洋排洪渠以西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13648平方米,拟建检验检疫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6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8层,地下1层。设置媒介生物鉴定、卫生检疫实验室、动植物检疫实验室、珠宝实验室、食品微生物实验室、食品理化室、煤炭实验室等。项目总投资为26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9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作场地洒水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运营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分别经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3.项目运营产生的发电机废气、实验室废气等分别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5.项目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016年8月1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