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市区东城路中段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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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市区东城路中段道路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东涌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1300米(自汕尾市东埔仔起,与县道141线相接,途经汕尾碧桂园、新地村,终点与省道S242线相接,里程桩号为K21+440~K22+740),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40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配套建设给排水、路灯、绿化、交通安全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475.69万元,环保投资575.3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在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应采取适时洒水、设置围栏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3.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在靠近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路段切实控制施工噪声,严禁在夜间和中午休息时段进行伴有强噪声排放的施工活动,同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5.在道路路侧配套建设排污管网及雨水管渠。6.在道路沿线环境敏感区域采取减震、降噪、绿化等污染防护工程。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3份,回收3份;发放个人调查表94份,回收94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10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