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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高瞻实业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冷冻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6-09-29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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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汕尾市高瞻实业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冷冻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929日至201610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高瞻实业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冷冻厂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高瞻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石村汕可公路南侧

环评机构: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加工车间、冷冻车间、机房、办公楼、值班室、宿舍等建筑物,占地 19800㎡,总建筑面积43391.37㎡,添置冷库设备、加工设备一批。项目设计水产品加工生产能力为3 .75万吨/年(鱼产品3万吨/年、虾产品0.75万吨/年);冷冻产品日常储存规模为1万吨(鱼糜制品0.18万吨、鱼丸制品0.18万吨、条冻制品0.18万吨、虾仁制品0.09万吨、蔬菜0.20万吨和肉0.05万吨),储存周期为1个月。项目劳动定员38人,其中在内食宿18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约300天。项目总投资为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火车站片区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水产品内脏、头、骨、刺、外壳等物质和生活垃圾,水产品内脏、头、骨、刺、外壳等物质经收集后对外出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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