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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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拟建设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综合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位于汕尾市红草园区,占地面积约100000m2,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近期3万m3/d、中期6万m3/d、远期9万m3/d。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道3.27km(三和路至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铺设尾水排放管道11.9km(污水厂出水口-沿村路-汕马路-汕尾港),在《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8]68号)中汕尾市的汕尾港口功能区铺设入海排放管300m。项目预处理工艺拟采用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化处理工艺拟采用改良型A/A/O+二沉池、深度处理工艺拟采用纤维过滤池、消毒工艺拟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泥处理工艺拟采用浓缩+调理+深度脱水,除臭工艺拟采用生物除臭、污泥处理间辅以离子换新风系统。项目服务范围为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红草片区和埔边片区(面积约18.6km2),近期服务范围为红草园区首期启动期和埔边片区(面积约5.8km2)。项目总投资2143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26.2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现场采取适时洒水、设置围栏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物;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及厂区绿化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切实控制施工噪声,采取设置施工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2.采取优化厂区布局、设置绿化隔离待、安装除臭系统等措施,确保预处理、进水泵站、格栅井、沉砂池、生物池、污泥贮存、浓缩、脱水等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鼓风机等噪声大的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降噪措施。4.污泥、废弃紫外线灯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专用贮存场所,交给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5.同步建设配套集污、排污管网,确保项目建成后,服务范围内的综合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并进行处理。6.尾水排放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控,并安装消毒设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3份,回收23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回收95份。调查结果显示,91.3%的团体受访者表示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90.53%的个人受访者表示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