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珠盈珠宝首饰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珠盈珠宝首饰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珠盈珠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红草园区海汕公路西侧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珠盈珠宝首饰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红草园区海汕公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6062m2,建筑面积17438m2,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宿舍、设备房和门卫室等。项目主要设备有打孔机、清洗机、抛光机、煮珠桶、挑珠床等。项目以珍珠、尼龙线、铜扣和银扣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组装加工生产珍珠饰品100吨/年。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执行雨、污分流,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 3.项目厨房油烟等废气等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