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等碧桂园周边道路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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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等碧桂园周边道路市政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市区品清湖北岸(金湖路北侧)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城大道东段、桂园东路、中轴东路南段、商业街的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及给排水管道、电力预埋管涵、燃气预埋管涵、路灯、交通设施、绿化等配套工程。其中东城大道东段自东轴东路至体育东路长约2549.40m,宽40m,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50km/h;桂园东路自金湖路至东城大道长约592.50m,宽40米,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50km/h;中轴东路南段自金湖路至东城大道长约716.64m,宽30米,规划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商业街自金湖路至东城大道长约474.26m,宽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项目总投资约23857.74万元,环保投资约1823.5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在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应采取适时洒水、设置围栏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2.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等措施处理后回用。3.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4.在居住区等敏感区域严禁夜间、中午休息时段进行伴有强噪声排放的施工活动,同时应采取设置施工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5.道路沿线环境敏感区域应落实减震、降噪、绿化等污染防护措施,确保运行期道路两侧声环境、大气环境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3份,回收3份;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10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在项目公告、公示以来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