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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广物汽车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7-02-23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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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汕尾广物汽车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223日至20173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广物汽车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广物福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红草园区海汕公路西侧

环评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6095㎡,建筑面积9600㎡,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综合大楼,内设汽车展厅、机修车间、停车场、宿舍、食堂等。项目主要经营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美容、汽车维修等服务。项目总投资1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项目运营产生的喷烤漆废气等经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4.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饱和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它废旧汽车零部件、废砂纸、办公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物能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其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音、消音或防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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