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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18-04-16 17:20
  • 来源: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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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3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径口地块(江涛集团)土地平整九期项目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人民政府

汕尾市城区红草园区海汕公路东侧

2018年3月23日

汕环函〔201859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口地块(江涛集团)土地平整九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凤苑路滨海小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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