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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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20:44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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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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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区新湖工业园区8号(海汕路东北侧)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位于汕尾市区新湖工业园区8号(海汕路东北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机制砂、碎石加工,年产机制砂6万吨、碎石4万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成品和原料堆场、办公室、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4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洗砂废水等。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林地灌溉,不外排;冲洗废水、洗砂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到生产中,不外排。 2.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筛分、堆场堆放、装卸及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厨房油烟。破碎、筛分设备采用加盖封闭措施;生产设备进、出料口加装雾炮机进行降尘,同时定期对传送带及生产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原料、成品堆场对堆放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并覆盖防尘网,定期喷洒水雾。装卸过程中在作业面喷洒水雾;对厂内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对路面定期清扫、洒水,对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 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处理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满足排放标准。 4.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制砖;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相关的单位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