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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1-12-31 16:33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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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

建设地点:

陆丰市碣石镇后埔村(北纬22°45′49.806″,东经115°49′49.139″)

环评机构:

广东绿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拟选址于陆丰市碣石镇后埔村,规划建设系列大型科研基础设施,以满足海上风电领域和以海上风电为核心的多能互补领域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关键装备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总投资39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含升压站):占地84700平方米,子项包括柔性直流实验室、电气楼(升压站)、无功补偿室、维修车间/物资库房、储能楼、氢能综合利用实验室、海洋工程深水实验室、高处作业训练塔筒等。

2、风电2号站点、7号站点及其电缆:2台风力发电机组(2#、7#),2#、7#风电站场占地面积分别为1601平方米、1598平方米。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MW,总装机容量为30MW。发电经地埋集电线路(线路总长为2.2km)接入新建实验室内110kV升压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营地设置旱厕,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民施肥

2.废气:施工设施围墙、物料加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3.噪声: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种机械;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

5.生态影响:施工边界修建围挡、覆盖帆布、及时清运弃土;施工结束后加强硬化和绿化。

二、营运期

1.升压站、电缆线路电磁影响:配电设备采用户内布置,提高屏蔽效果;升压站四周采用实体围墙,提高屏蔽效果;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等。

2.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至陆丰市碣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管网,排入海工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科学合理布置生产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废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天面排放。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光伏组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催化剂、废碱液及碱性滤渣、废电解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蓄电池交由有处理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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