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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220千伏海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7-02-24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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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220千伏海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220千伏海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区西南侧,南距红城大道西约200m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汕尾220千伏海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为常规户外站。本期拟扩建一台180MVA主变,扩建10kV出线10回,增加10kV无功补偿1×5×8Mvar,不增加220kV和110kV出线。工程投资估算21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电磁环境:根据本报告表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本期工程投产后,220kV海丰站厂界四周、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 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0.1mT)。

3.水环境:正常工况下,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值班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压器四周设置封闭环绕的集油沟,配套事故贮油池,杜绝变压器油事故性排放。废变压器油和废抹油布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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