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83号)等规定,以及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和收费政策调整情况,我局修订更新了《汕尾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定价方法等,现予公布。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通过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汕尾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