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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