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年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价格检查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8]10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辖区内殡葬服务价格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并于4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含《2018年殡葬服务价格检查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以电子邮件方式(加盖公章)上报我局价监局。
(联系人:彭伟平,联系电话、传真:3370091,电子邮箱:pwp0000@126.com)
汕尾市发展改革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