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一级响应机制,加强对陆丰市口罩、消杀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全市所有零售药店、药房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有力维护了医药市场价格稳定运行。
近日,有市民反映我市个别药店存在高价销售口罩的问题,为严厉打击防疫用品经营单位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2月3日,我局执法二队联合内湖所、碣石所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执法人员通过门店现场检查,并查阅商家的购销凭证、收银系统,重点对市场需求紧张的口罩、消毒药水、酒精、双黄连口服液、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等药品、防疫用品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内湖镇、碣石镇零售药店12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无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药店,给予依法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下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力度,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集中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