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根据省药监局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发挥电子追溯在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实现药品全程可追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汕尾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部署,联合汕尾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全市医疗机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助推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业务分管领导持续跟踪抓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沟通协调,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文件,深入研究部署,结合汕尾辖区实际,拟定周全工作计划,强化市县协调联动,纵横推进医疗机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多策并用,监管宣教指导齐下。一是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深入摸底调查,系统梳理我市可能购进或使用肉毒毒素的医疗机构,结合第三方平台进一步核查,全面掌握全市购进肉毒毒素的医疗机构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二是联动县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凝聚工作合力,精准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肉毒毒素购进渠道及购进、验收、使用全流程追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肉毒毒素质量管理和使用;三是宣教指导齐下,科学宣贯《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药品使用规定及国家、省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关于肉毒毒素监管工作要求及相关知识,强调规范肉毒毒素管理及完善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并现场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加强普法宣传及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品尤其是肉毒毒素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三是推进常态化督导,保障追溯体系落地落实。汕尾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以崇高的使命感、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归属感,推进我市肉毒毒素常态化监管工作,积极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方贯通联动,有效保障医疗机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购进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医疗机构全覆盖督导检查,且已全部入驻追溯平台,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持续完善追溯体系,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实现药品购进、储存、使用全过程追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及、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