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号)、《关于组织申报汕尾市 2021 年第二批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汕市监知促[2021]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汕尾市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汕市监知促〔2021〕7 号)的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放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3大类3小项)专项资金共55 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前期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与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的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做好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前补助项目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方案.docx
联系人:崔洋 刘雨薇 梁雅纯 电话: 0660-3380707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