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汕尾市生产领域
仿瓷涂料等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开展对仿瓷涂料等6类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仿瓷涂料
本次在全市抽查了仿瓷产品生产企业7家,抽查仿瓷产品7批次。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2-2008、JG/T 298-2010、GB/T 9756-2018等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含量、可溶性铅含量、可溶性镉含量、可溶性铬含量、可溶性汞含量、干燥时间(表干)、粘结强度、施工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标志等10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二、贵金属饰品
本次在全市抽查了贵金属饰品生产企业50家,抽查贵金属饰品5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不合格项目为重要安全性项目质量允差。(详见表一)
本次抽查依据QB/T 2062-2015《贵金属饰品》、QB/T 1690-2004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T 18043-2013 《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法》、GB/T 9288-2006《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 17832-2008《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GB/T 19720-2005《铂合金首饰 铂、钯含量的测定 氯铂酸铵重量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GB/T 21198.6-2007 《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ICP光谱法 第6部分:差减法》、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 28020-2011《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法》、GB/T 28021-2011《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GB/T 19719-2005《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GB/T 28019-2011《饰品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等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贵金属饰品的纯度(含量)、质量允差、有害元素、标签、外观质量等5个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表一 2019年汕尾市贵金属饰品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被抽查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标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或批号
| 不合格
项目
| 承检机构名称
|
1
| 海丰县梅陇新雅恒首饰厂
| 银吊坠
| /
| 4.6g
| 2019.4.28
| 质量允差
|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2
| 海丰县梅陇晶美首饰厂
| 银戒指
| /
| 2.8g
| 2019.5.28
| 质量允差
|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三、农资产品
本次在全市抽查了农资产品生产企业1家,抽查农资产品1批次。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19164-2003《鱼粉》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农资产品的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盐分、灰分、砂分、砷、汞、铅、镉、亚硝酸盐、标签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四、人造板
本次在全市抽查了人造板生产企业6家,抽查人造板产品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67%,不合格项目为重要安全性项目胶合强度。(详见表二)
本次抽查依据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1718-2009 《中密度纤维板》、 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人造板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板内密度偏差、甲醛释放量、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表二 2019年汕尾市人造板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被抽查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标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或批号
| 不合格
项目
| 承检机构名称
|
1
| 海丰县启林木业有限公司
| 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
| /
| 450*450mm/块
| 2019.5.10
| 胶合强度
| 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五、纸巾类
本次在全市抽查了纸巾类产品生产企业2家,抽查纸巾类产品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为内装量。(详见表三)
GB 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 20808-2011《纸巾纸》、GB/T 8939《卫生巾(含卫生护垫)》、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纸巾类产品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表三 2019年汕尾市纸巾类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被抽查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标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或批号
| 不合格
项目
| 承检机构名称
|
1
| 海丰县康太纸业有限公司
| 天兔抽式面纸
| 天兔
| 132mm*180mm*63mm*6包/条
| 2019.5.17
| 内装量
| 广东省质量监督浆纸产品检验站
|
六、纸制品
本次在全市抽查了纸制品产品生产企业3家,抽查纸制品产品3批次,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QB/T 1437-2014《课业簿册》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纸制品的纸张定量、施胶度、尺寸偏差、危险锐利尖端、封面的脱色程度、亮度(白度)、色差、光泽度、滑度等9个重要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