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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 2022-12-19 11:4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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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固定式通用灯具、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溶液、防火门、电线电缆、学生用品(作业本)、建筑用玻璃、仿瓷涂料、水泥制品、人造板、鞋类、塑料管材及管件、纸及制品、五金制品、配装眼镜、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仿真饰品、塑料制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担和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固定式通用灯具、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溶液、防火门、电线电缆

  本次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在汕尾市生产、流通领域抽查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固定式通用灯具、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溶液、防火门、电线电缆等7种产品共72家134批次。所抽查的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涉及省内的汕尾、广州、中山、佛山共4个地市及省外的江苏、安徽、浙江、重庆、天津共5个省市。经检测,共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48%。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见附表。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本次抽查产品8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50.0%。其中,2批次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3批次产品的结构、1批次产品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合格。

  (二)固定式通用灯具。本次抽查产品10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0.0%。其中,1批次产品的标记、1批次产品的结构、1批次产品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批次产品的接地规定;2批次防触电保护、1批次产品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

  (三)车用汽油。本次共抽查产品57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四)车用柴油。本次共抽查产品53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五)车用尿素溶液。本次共抽查产品3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六)防火门。本次共抽查产品1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七)电线电缆。本次共抽查产品2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学生用品(作业本)、建筑用钢化玻璃、仿瓷涂料、水泥制品、人造板、鞋类、塑料管材及管件、纸及制品、五金制品、配装眼镜、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仿真饰品、塑料制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本次委托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在汕尾市生产、流通领域抽查了学生用品(作业本)、建筑用钢化玻璃、仿瓷涂料、水泥制品、人造板、鞋类、塑料管材及管件、纸及制品、五金制品、配装眼镜、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仿真饰品、塑料制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5种产品共249家295批次。所抽查的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涉及省内的汕尾、汕头、广州、惠州、东莞、深圳、揭阳共7个地市及省外的河南、北京、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共6个省市。经检测,共发现5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9.66%。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见附表。

  (一)学生用品(作业本)。本次抽查产品2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建筑用钢化玻璃。本次抽查产品3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仿瓷涂料。本次抽查产品9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四)水泥制品。本次抽查产品15批次,1批次产品的强度等级项目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67%。

  (五)人造板。本次抽查产品7批次,1批次产品的胶合强度项目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29%。

  (六)鞋类。本次抽查产品9批次,1批次产品的外底耐磨性能、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11%。

  (七)塑料管材及管件。本次抽查产品2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八)纸及制品。本次抽查产品1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九)五金制品。本次抽查产品40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配装眼镜。本次抽查产品9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11%。其中,1批次产品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2批次产品的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1批次产品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项目不合格。

  (十一)珠宝玉石。本次抽查产品25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其中,1批次产品的珠宝玉石定名项目不合格。

  (十二)贵金属饰品。本次抽查产品59批次,发现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7.12%。其中,5批次产品的标识、11批次产品的印记、2批次产品的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项目不合格。

  (十三)仿真饰品。本次抽查产品3批次。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十四)塑料制品。本次抽查产品27批次,发现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8.15%。其中,12批次产品的标识、3批次产品的最小厚度、3批次产品的环保要求项目不合格。

  (十五)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产品33批次,发现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6.67%。其中,22批次产品的标识、7批次产品的成份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以及销售者,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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