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人造板、仿瓷涂料、拉链、肥料和纸巾类等5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汕尾市质计所和江门市质计所按抽查方案实施承担。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人造板
本次在全市抽查人造板生产企业6家6批次样品,产品主要为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和普通胶合板。
本次抽查依据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人造板的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经检验,重要安全性项目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在本次抽查中均未发现不合格,其他质量指标也合格项目进行检验未发现不合格。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二、仿瓷涂料
本次在全市抽查仿瓷涂料生产企业6家6批次样品,主要产品有仿瓷腻子和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2-2008、JG/T 298-2010、 GB/T 9756—2018等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涂料的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粘结强度、耐洗刷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三、拉链
本次在全市抽查拉链生产企业2家2批次样品,其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金属拉链、注塑拉链两类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QB/T 2171-2014《金属拉链》、QB/T 2172-2014《注塑拉链》等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拉链的尺寸及偏差、平拉强力、拉合轻滑度、上止强力、下止强力、拉头拉片结合强力、拉头抗张强力、拉头自锁强力、拉链平直度等9个参数进行了检验和判定。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四、肥料
全市肥料生产企业1家,该企业暂停生产。
五、纸巾类
本次在全市抽查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纸巾类产品。产品主要为纸巾纸(包括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等)、卫生纸(包括卷纸、盘纸、平切纸和抽取式卫生纸等)、卫生巾(护垫)。
本次抽查依据GB 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 20808-2011《纸巾纸》、GB/T 8939《卫生巾(含卫生护垫)》、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纸巾类产品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经检验,有2家企业共2批次产品在本次抽查中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为内装量。(详见表一)
表一2020年汕尾市纸巾类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及生产者,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