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汕科字〔2019〕65号)规定,经各有关单位申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1年拟通过认定的汕尾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2日~2月26日(共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科技业务科 陈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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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拟通过认定的汕尾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2021年拟通过认定的汕尾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