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海关:
贵关报来《关于“汕尾海关办公楼”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关位于汕尾市区城南路海边路段,东临民居,北临民居,南临海滨大道,西临城南路,占地面积19409㎡,总建筑面积12660㎡,规划1栋建筑物,命名为:“汕尾海关办公楼”(shànwěihǎiguān bàngōnglóu),请贵关将该标准地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和使用。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