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登高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登高御海轩”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位于汕尾市城区东城路北侧、新地水厂西侧的地块,用地面积6093㎡,总建筑面积22369.11㎡,规划建设2栋14层,1栋17层建筑物的建筑群命名为:“登高御海轩”(Dēnggāoyùhǎi Xuān),请贵公司将该标准地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和使用。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
汕尾市登高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登高御海轩”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位于汕尾市城区东城路北侧、新地水厂西侧的地块,用地面积6093㎡,总建筑面积22369.11㎡,规划建设2栋14层,1栋17层建筑物的建筑群命名为:“登高御海轩”(Dēnggāoyùhǎi Xuān),请贵公司将该标准地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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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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