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救助管理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市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汕尾市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12月4日,汕尾市民政局举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汕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杨桃妹同志向监督员们介绍了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宣读了汕尾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职责,并为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聘任仪式结束后,组织各位社会监督员到汕尾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本次聘任的7名监督员分别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记者、社工和市、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他们将以独特的视角发现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汕尾市救助管理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下一步,汕尾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围绕推进照料服务达标、寻亲服务、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6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水平。
(信息员: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