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乱象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诈骗犯罪,规范整治养老服务行为,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范围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的行为。
2.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高额收取押金或保证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采取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4.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平台:通过点击中国长安网链接、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即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反映问题。
2.举报电话:市级层面为0660-3233456,市民政局为0660-3368748。
3.举报邮箱:市民政局swmzflk@163.com
4.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政和路8号汕尾市民政局4楼社会福利科。
邮政编码:516600
三、举报须知
1.市民政局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养老服务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汕尾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