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汕府函〔2018〕420号)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汕尾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政和路汕尾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邮政编码516600(信封请注明“特困供养护理工作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swmzggyx@126.com
汕尾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6日